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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可能早的回家,尽可能多的和她呆在一起。她呢,则像一个贤惠的妻子,鼓捣着厨房里的那点事儿。她尝试着学做江浙菜,把我当作了小白鼠。可她实在是个口味重的人啊,哪怕那所谓的清蒸,也是放了酱油加了鸡精的,但是,面对她充满期待的目光,面对她一叠声的“好吃吗”,“好吃吗”,我怎么能忍心说不好吃。哪怕她此时做的是毒药,我也会做出津津有味的样子,告诉她“好吃,很好吃”,是,不管她做的是什么,不管她做的怎么样,只要她是为我做的,我都会觉得好吃,因为,我吃的,是那份心意。

    当然,事实证明,胡蝶还是有几分做菜的天赋的,在我做了半个月的小白鼠后,她居然领悟了江浙菜的精髓——清香鲜嫩。她摒弃了很多调料,渐渐做出了那种味道,那是家的味道,平实、舒适,吃完之后,不会觉得胃里会灼烧。

    只是,她厨艺这样突飞猛进的后果,就是有时我回来晚,宁愿饿着,也不愿在外头吃饭。她知道了,难免会嗔怪,可做饭的兴头却更足。有时十一二点才回家,她依旧等我,听到我的脚步声,便飞快地跑过来开门,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。然后接过我的包,拿过我的外套,快乐的挂在衣帽架上。

    这于以前的方柔,是从来没有过的。方柔别看外表柔弱,实则是个女强人,她从不愿把时间花在家务上,更别谈进厨房了。在家里,永远都是我在拖地搞卫生做饭,她则不停的学习,考这证那证,上这样的辅导班那样的培训班。我心里有小小意见的时候,也会选择罢工,但这有什么作用呢?没饭吃可以叫快餐,地不拖她也当看不见,反正我们两个,总是我最先忍受不了家里的邋遢。

    而现在,当我站在这个窗明几净、一尘不染的房间里时,当我闻到厨房里幽蓝火苗上那股扑鼻香气时,当我看到这个女人因我归来而笑靥如花时,我的心温暖得就像春日里的阳光。过去许多年从没体验的美好,因胡蝶的出现,老天爷全部慷慨的给了我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要怎样回报这份美好。我带她去周边城市旅游,不去远的地方,是怕她太累;我带她去五星级的酒楼吃早点,因为那里有她最爱的榴莲酥;我给她买漂亮的衣服,买精美的梳妆台,还有形形色色的玩偶;我带她去茶室、去清吧、去咖啡厅,去一切幽静雅致的地方,她喜欢这样的地方,说能满足她伪小资的心理需求。她实在是一个容易满足和快乐的女人。我想不明白,这样一个女人,这样纯净的心境,这样不沾染丝毫世俗之气的璞玉,罗亦琛怎么就舍得丢弃?此时的我,把她如珠如宝供在心头都还嫌不够。

    那一个多月,是我这一生最快乐的日子。那一个月,天是湛蓝的,风是轻柔的,阳光是和暖的。那一个月,就连空气里都有一种幸福的味道。我在很久很久以后,想起那一个月,还有一种恍若梦中的感觉,我几乎不敢相信,老天会如此厚道我,让我和胡蝶,拥有那样一段美好时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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