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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郑元承认,当代大毛,也就是第一百三十二代大毛是一位出色的猎人。他的狩猎技巧与经验绝对是部落最顶尖的。只不过,在语言的学习与运用方面,他的表现显然非常平庸,甚至可说蹩脚。

    时代已经变了。

    像这种口齿不清的人物,已经无法胜任领袖之位。这是部落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。在以后,能够成为领袖者,首先必须是一个能够清晰表达自身想法的人。

    在当代大毛的思想观念里,从未想过小美丽会成为部落领袖。他已经老了,不再年轻,不再热血,表现的颇有一些顽固。对于部落中传得沸沸扬扬的预言,他表现出相当程度的排斥。

    郑元能够清晰的感觉出,他并不想这么快就让出大毛之位。他的一言一行都传达着他内心的真实想法。

    ——老夫还想再干下去。

    他对权力已经产生了某种依恋,只可惜他的本性依旧淳朴,还不懂得什么高深的权谋,也还没有学会掩饰自己的野心。

    种种迹象都表明,小美丽无法通过语言来说服他。

    想要得到大毛之位,必须采用一种强有力的方式。

    而现在,机会已经来临。

    当那几个虎口脱险的猎人终于逃回部落,恐慌也随之侵袭而来。

    那头受了些轻伤的斑斓巨虎一路穷追不舍,同样跟来了部落。

    面对这样的庞然大物,所有人都慌了,再一次感受到来自丛林的恐惧。

    六千五百年间,生存于此的人类,早已明白恐惧为何物。在他们的生存史中,与猛兽惨烈遭遇的恐怖事件可谓是屡见不鲜。鲜血与死亡,让他们逐渐找准了在森林中生存的地位。

    在人们的意识之中,像斑斓巨虎这样的巨大存在,绝对是不可招惹的恐惧化身,是噩梦般的存在。

    恐惧就像是瘟疫,一旦蔓延开来,后果是非常恐怖的,尤其是在部落这种人口稠密之地。

    恐慌c骚乱c无措群龙无首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关头,就算是强悍的猎人也丧失了进攻的勇气。

    斑斓巨虎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狼入羊群,它凶悍的攻击着,很快就造成数起血腥的惨案。

    它的凶暴与残忍,进一步奠定了它的恐怖威势。它发出一阵阵低沉的咆哮,在树木间的空地上徘徊着,注视着那些手拿武器的战士。

    聚集而来的战士没有进攻,始终保持着距离。斑斓巨虎也显得颇为谨慎。一时之间,两方进入了对峙状态。

    郑元知道,这种对峙不会持续太久。因为两头斑斓巨虎的同类已经离此不远,正在迅猛赶来。当它们来到此间,必然又是一番猛烈进攻。血雨腥风,可以预见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,猎人们是否会爆发出勇气,奋力投出他们手中的长矛?

    这真的很难说。

    因为食物链的形成是一个相当残酷的过程。在这一过程中,某个种族一旦确定其在自然界中的定位,在面对上位猎食者的时候,通常都会被恐惧压垮,从而难有什么作为。就好比兔子永远不敢向土狼开战一样,纵然是成群结队的兔子,也断不会发起一场土狼反击战。

    事实上,基于求生的本能,这种情况下,最好的策略就是逃跑。在自然界中,处在食物链下层的动物在面对上位猎食者的时候,通常也是这么做的。

    这些人族的猎人们没有选择逃跑,而是与斑斓巨虎对峙,其实已经表现的相当不错了。

    “凭借数量上的优势,仅仅只需要一波投矛齐射,这头斑斓巨虎就必死无疑。可惜”

    郑元心生感慨,感觉有些无语。他知道,在这样的关头,这些人类需要主心骨c领袖,需要英雄主义。只要有一个勇士战胜内心那僵化的恐惧,胆敢发出一次攻击,那么其他人必然会立刻跟上。

    他们不是没有化解危机的能力。他们的能力绰绰有余。一个四万人的部落,理论上来说,哪怕同时面对五色森林中全部八十三头斑斓巨虎的袭击,也能有绝对的胜算。

    只可惜他们被并没有进攻的勇气。

    一个敢于出手的人物都没有。

    对于上位猎食者的古老恐惧,已经支配了他们每一个。

    “这是历史性的一刻!”

    郑元对此深信不疑。今天,人族将在残酷的丛林之中,重拾万物灵长的尊严。

    当年迈的第一百三十二代大毛手握着历代相传的大毛之骨,从部落深处狼奔而来的时候,郑元忍不住发出感慨。

    第一百三十二代大毛的脖子上,一圈圈的兽牙在奔跑的过程中发出一阵独特的碰撞声。他手中的大毛之骨,早已被历代大毛的手掌摩挲成蜂蜜色,表面光华无比。

    大毛之骨早已不是一件武器,而成为了专门的领袖的象征。

    当代大毛一手挥舞着手中的大毛之骨,一手紧握着一根由坚硬的黑色树木磨制而成的优质长矛,来势极为凶悍,依稀能够看到他年轻之时纵横山野的几许风采。

    吼吼吼!

    比起那些拗口的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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