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到了力量强化的大毛,已经不再适合当一个素食主义者了。那些草籽和果实,越来越难以满足他的身体需求。
当他第一次捡到一种动物的尸体,成功饱餐了一顿之后,他就深深记住了血肉的滋味。
在后来一次次的饥饿中,他开始追寻这种滋味,自然而然的踏上了猎杀之旅。
仰赖强大的嗅觉和听觉,以及日趋敏锐的视觉,他很快就成为猎杀的行家里手。
如今他虽然只有十岁,但是他的体型已经是族群中最为壮硕的存在,力量c敏捷和感知方面的优势,那些老一辈更是望尘莫及。以他们长达一百二十年的寿命来看,大毛现在还处在幼年阶段,仍然具有巨大的成长空间。
恐怕只有等那六个新生代成长起来,才能够与他相提并论。
那些早就习惯了猎杀的狼族,根本没有给这些人类任何机会。它们没有任何犹豫,径直发起了冲击。
奈何人类这边,战斗意识完全是缺失的。逃跑似乎是唯一的选择,但是他们的表现却并不果断。
时间不等人,狼群很快就冲到了面前。
是四散奔逃,还是被迫反击?
在这一刻,这些人类不得不做出选择。也许,他们今天的选择,将会决定他们的种族命运。
这是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小小族群,实在禁不起什么重创。
郑元紧张的注视着,他希望他们逃跑。这是一个明智的选择。部落的新生代由年轻的母亲带着,他们不会成为牺牲品。青壮年也不不大可能葬身狼腹。逃跑的代价,最终只可能是牺牲掉族群中那些行动不便的垂老个体。这些垂老的个体已经不能繁衍,他们的牺牲,对族群利益来说,并不算不可承受的损失。
但是,一个男人站了出来。
他发出一阵阵的吼啸,缓缓弯下脊背,双目前视,鼻翼翕动,朝着逼近上来的狼群悍不畏死的冲了上去。
那是一个只有十岁,名叫大毛的猛人!
他要向郑元诠释莽夫的奥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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