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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的大宋是一个依照“祖宗之法”行事的国家,这里的“祖宗之法”不是律法而是祖宗的一言一行,甚至包括一些轶事。
大宋的“祖宗之法”也叫“祖宗家法”、“祖宗法”、“祖宗之制”、“祖宗法度”、“祖宗典制”、“祖宗故事”等等,因为开国之君的“英明神武”后世帝王对其开国祖宗,都持有祗畏敬奉的心态,也力图总结并继承他们的治道家法。
大宋开国不易,前车之鉴又太多,于是便吸收唐、五代弊政的历史教训,严密防范文臣、武将、女后、外戚、宗室、宦官等六种人专权独裁,制定出一整套集中政权、兵权、财权、立法与司法权等的“祖宗家法”。
但这样的“祖宗家法”制度在现如今的大宋早已不适用,赵祯制定宪法的初衷就是为了打破大宋的“祖宗之法”,在赵祯看来,唯有制定缜密的律法和制度方能保证大宋前进的方向。
法律不一定是完美的,但人却可以不断的完善法律,因为人的思想是在不断进步的,世间万物也是在不断改变的。
恐怕太祖太宗以及真宗皇帝都不会想到,现如今的大宋已经免去了许多地方的农业税,百姓们已经不需要在为粮食发愁了。
最少购买粮食所占据的收入比例要降低许多,人们有更为富裕的钱财用来购买其他东西,以方便自己的生活。
大宋年岁大的人,长寿的人更是见证了这个过程,这样的改变岂能不大?
赵祯和范仲淹等许多改革派的朝臣一起见证了大宋改革带来的强大,即便是历史上那位反对派的中坚力量,现任大理评事、国子直讲的司马光都在上疏改革之事,可想而知大宋的改革到了深入人心的地步。
律法的严明,治国用法,这是赵祯发现最好的传承办法,也是最符合当下乃至以后大宋的之国之法。
自己的前辈们曾经说“治大国如烹小鲜”,这是在提倡人治,提倡君王的权威至高无上的同时,以君王治国。
但赵祯却在想办法让这个想法慢慢的淡去,慢慢的被人们所摒弃,以人治国,以天子治国,终究是会出现错误的,这是不可避免的事实。
但律法不同,有了律法之后,按照律法来治国,即便是有不稳妥的地方,也不会出现大乱子,而这时候帝王的作用便可体现出来,改变律法中不合理的地方,进行修法。
这才是依法治国的精髓,当然,帝王也不可因此荒废政务,大量的事情还需要帝王亲自处理,治理灾害,发展国家,选用臣子等等等等…………
治国离不开法,也离不开人,两者之间应该是相辅相成,人定法,法束人,如此才是上上之策。
赵祯自己还是给了帝王应有的特权,改变律法便是帝王的特权之一,这不光是为了他自己考虑,也是为了后世子孙考虑。
当赵祯招手的时候,陈彤便知道了该做什么,官家有许多圣明的主意都是在这可大槐树下想起来的。
转头对内侍吩咐道:“掌灯!抬案!”
景福宫的庭院中立刻鲜活了起来,内饰们搬来桌案和上面的文房四宝,陈彤在摆上滴水研磨,巨大的宫烛被点燃。
赵祯在纸上写下了一个大大的“法”字,赵祯最擅长也是最喜欢的便是飞白,枯丝平行,转折时笔画突出,颇有力度,韵律感和节奏感极为突出。
法无常法,招无定招,这是武学的道理,也是治国的道理,眼下赵祯对待东城豪门的手段便是招无定招。
只要是能够打击东城豪门的手段,尽管使出来便是,哪里有什么规矩?
律法同样如此,随着时间的改变,大宋的律法也是要跟着改变的,就如同眼下要实行的经济之法一样。
《货殖律》三个字几乎一气呵成的写下来,赵祯总算是满意的点了点头,这个时代还没有商业一说,多以商贾之道或是货殖之道来代替。
而经济一词往往代指:经世济民,指治国的才干,这词往往和商业不沾边。
货殖一词却出自《论语·先进》:“赐不受命,而货殖焉,亿则屡中。”这里的货殖二字便已经作为指代经商盈利的意思了。
大宋的商业需要规范,不光要规范还需要拥有执行的力度,《货殖律》一旦颁布,不光是京城朝堂上的官员需要了解,三司的官员需要查证,地方州府,乃至县治之下的官员也需要熟读和运用。
否则《货殖律》便毫无意义可言,这是要和《皇宋宪法》以及《宋刑统》一起成为管控地方,维持地方稳定的所在。
大宋的经济活动之发达,即便是赵祯都为止瞠目的,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了先行的资本主义形势,雇佣关系成为主要的存在,律法需要保护这些人的权益。
原本的汉家王朝主要矛盾在农民身上,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,一时他们可以忍,若是让他们一世都要受到侵害,子子孙孙都要受到侵害,那么这些淳朴的农人就要造反。
农民起义在汉家王朝的历史上不在少数,但终结一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