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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的是自己爱上了程砚,不过却依旧对这段爱情没抱什么信心,谁知道这段爱情和婚姻又能持续多久呢?

    爱情需要不断地保持新鲜感才能维持,但是岁月漫长,生活的本质还是平凡,保持新鲜感谈何容易?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,爱情迟早会消亡。

    但是人迟早都会死,还能因为怕死不活了么?

    而且感情这种东西不可控的,要么一刀两断,要么纵身投入,犹犹豫豫和优柔寡断只会徒增彼此的折磨和痛苦。

    她已经离过一次婚了,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,如果还在感情这种事情上犹豫不决,那她就是个记吃不记打的傻子。

    她佷明白现在的自己到底想要什么,也能分清楚对方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,更能判断出一个男人到底靠谱不靠谱——见过不靠谱的,才更能知道什么是靠谱的。

    窗户纸没捅破之前,她会感到烦躁和惶恐,但事到临头,她就必须对这份感情做出选择。

    她不想拒绝程砚的爱,也无法否认自己对他的感情,更不想自我折磨——这是不成熟的人才会做的事情。

    所以她的选择是:既来之,则安之。

    就像《起风了》的那句歌词一样:心之所动,且就随缘去吧。

    认真考虑了很久,直到彻底确定了自己的内心之后,林念初才开口,回应程砚突如其来的表白:“我也爱你。”

    她的语气很轻很柔,却又带着令人无法忽视的力量。

    空气中有暗香浮动。

    程砚眼梢微翘,勾起了唇角,拖长了语调喊了声:“老婆。”然后满含期待地看着林念初。

    林念初忽然特别想笑,再一次的发现了臭臭的爸爸是个除了欠打之外还有点可爱的男人。

    抿了抿唇,她带着笑意回了声:“老公。”

    程砚心满意足地勾起了唇角,一双桃花眼中尽显志得意满,得意洋洋到了极点。

    总而言之,一副欠揍的样子。

    林念初白了他一眼,扯了扯他的手,没好气道:“快点回家,我要洗澡。”

    程砚松开了她的手腕,再次拉着了她的手,与她十指相扣:“走,跟老公回家。”

    林念初一边跟着他走一边用另外一只手挠脖子同时还在碎碎念:“这儿蚊子多死了,我感觉自己的身上被咬了好几个包。”她身上只穿了一条宽松的孕妇裙,对公园中的蚊子来说,完全就是个移动靶心。

    程砚:“回去之后我帮你看看。”

    林念初一脸无语:“蚊子包有什么看好的?”

    程砚面不改色,一本正经:“我媳妇儿身上什么都是好看的。”

    林念初:“……”

    你他妈,是在,耍流氓么?

    程砚却依旧是脸不红心不跳:“要不,我今天晚上搬到你那屋睡吧。”

    林念初毫不犹豫:“你想得美!”

    程砚铁了心的要和老婆睡在一起,开始极力劝谏:“哪有孩子都快出生了还不睡在一起的两口子?”

    林念初:“咱们俩不就是么?”

    程砚:“……”

    林念初:“自己睡自己的呗,多自在呀。”

    一个人睡时间长了,就会习惯了自己霸占一张大床的感觉,无拘无束自由自在,想这么翻就怎么翻,仿若重回大海的鱼。

    她才不想把自己的大床分出去一半呢。

    而且他们俩虽然曾经也有过共睡一张床的经历,但那纯是因为约炮,走肾不走心,所以无所谓。

    但现在就不一样了,现在走了心,睡在一起更容易擦枪走火,却没办法走肾,因为她肚子里揣了个孩子。

    看得着吃不到,那不是折磨人么?

    还不如看都不看呢,眼不见心不烦。

    “我不让你跟我睡一起。”林念初再次斩钉截铁地说道,“我要自己睡。”

    程砚长长地叹了口气,然后定下了脚步,面色凝重地看着林念初:“我现在要跟你坦白一件事情。”

    忽然搞得这么严肃,林念初的心脏不由一提,诧异又紧张地看着程砚:“什么、什么事儿啊?”

    程砚抿了抿唇,沉声道:“我有病,治不好的那种,一到晚上就做噩梦,除非身边有人陪我睡。”

    林念初:“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”

    听前半句的时候,她的心都快悬到嗓子眼了,还以为他命不久矣了,结果???哈?!

    她气急败坏:“我看你确实是有病,神经病!”

    这妖孽真是每天都在解锁不同的欠打的方式。

    程砚不死心,又叹了口气:“我曾以为自己的病治不好了,直到和你睡在了一张床上,我的病不治而愈。”他一脸认真地看着林念初,“是你救了我。”

    林念初一脸无语,忍无可忍:“下届奥斯卡要是不提名你当影帝,我就去砸奖杯。”

    程砚面不改色,目标坚定:“所以我可以和你睡在一起么?”

    林念初:“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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