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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天,天色还未大亮,萧煜和程怀亮二人便再次回到田间开始忙碌起来。

    两人还没开工,程家的部曲便骑马赶到了田边,他的胳膊上还夹着一个人,此刻快马疾驰下,那人身躯随着马儿的奔跑而上下颠簸着,远远望去,就像是…一块风干的腊肉?

    很快,部曲骑马到了二人面前,然后将腊肉似的玩意儿丢在地上。

    经过一番询问,萧煜才知道这就是昨日被程怀亮抢过的倒霉老板,而那块薄如蝉翼的丝绸便是从他店铺里…借来的。

    倒霉老板脸上充满了惊恐,看着人高马大的几人,身子抖得跟筛子似的。

    太可怕了,昨天他店铺被抢就算了,今日更狠,这群家伙竟然直接抢人了,他们到底想干嘛?等会儿该不会对他对他欲行不轨之事吧?

    那到时候自己是从呢,还是从呢…还是从呢?

    ;这位掌柜不必紧张…萧煜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,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好人…额,不对,他本来就是个好人。

    ;几位大哥…小人只是个小商人,要钱没钱,要色没色,求求各位大哥饶了小人一命…掌柜开始哭着喊着求饶。

    ;混账,给老子好好说话!程怀亮就见不得他这副快挂了的畏缩模样,直接一脚踹过去,包治包病,掌柜立刻站直了身子,满脸委屈的看着二人。

    接下来,萧煜问什么,掌柜都乖乖回答,配合的程度让萧煜十分满意。

    掌柜是毫州人,而毫州素来以盛产绢布而闻名于世,所以几乎家家户户都以养蚕织布为生,但是由于蚕的体质不同,所吐的丝也是有好有坏。

    这掌柜运气不好,所养的蚕全都生了病,所以吐出的蚕丝质地选不如从前,这种质地的丝自然编织出什么好的绢布,按照正常情况,这已经是亏了。

    但掌柜的不信邪,愣是将所有蚕丝编织成绢布,由于丝的原因,这种布透光性很强,同时密度也不错,可以说做什么都行,就是没办法用来做衣服。

    绢布都已经织好了,无论能不能卖出去,都得硬着头皮试试,而且掌柜心里总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,在他看来,长安那么繁华的地方,总能碰到一两个有钱的傻瓜。

    结果傻瓜没碰到,倒是把自己给栽进去了。

    一想到这,掌柜脸色更加黯然,现在他不仅赔了钱,连人都保不住,村长说的果然不错,城市水太深了,还是农村好啊…

    相比之下,萧煜倒是十分高兴。

    ;你那还有多少这种布,我全要了!萧煜大手一挥,典型的暴发户嘴脸。

    ;这位爷…你…你没开玩笑吧?掌柜傻眼了。

    ;你瞧我这样,像是在开玩笑吗?萧煜指了指自己的脸,而后问道:;像这种布,你还有多少?

    掌柜想了想,道:;应该还有两千多匹吧。

    ;行,你开个价吧。萧煜道。

    ;三千贯?掌柜神情一振,脱口而出。

    萧煜脸色顿时变了,带着几分冷意,;掌柜,你这是觉得我像个傻子?好糊弄吗?凭心而论,你这布若是放到长安去买卖,怕是一匹都卖不出去吧?

    掌柜的脸色一垮,这话确实扎到他心窝上了。

    这种绢布虽然透光性好,摸起来也很舒服,但是实际上却没什么卵用,典型的中看不中用。

    长安城中无论权贵还是百姓,买东西都讲究一个实用性,像这种残次品,自然没人会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说实话,刚刚说完三千贯后,掌柜心里也有些悔意,就那种素布,别说三千贯,哪怕能卖出一千贯,他都谢天谢地了。

    ;这位爷,要不就给一千贯如何?掌柜很识时务的改了口。

    ;掌柜,你怕是皮痒了,要不要老子给你松松筋骨啊!程怀亮瞪大眼睛,一股冷冽的杀气顿时在周围蔓延。

    掌柜苦着脸,继续改口,;少郎君,多少钱你说个数吧,我都接受…

    ;我看你做生意也不容易,这样吧,我给你一千两百贯!萧煜说道,;一千贯就当买你的布,另外两百贯,就用作运费,你负责将所有的布都给运到这里来,这笔买卖如何?

    掌柜脸色顿时变得狂喜,一千贯…虽说依旧没法挽回他的损失,可是总比血本无归要好,最起码有了这一千贯银钱后,他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。

    价钱谈拢后,气氛顿时变得其乐融融,掌柜也轻松了许多,不再像之前那样惶恐不安。

    这肯定是老天爷派下凡的送财童子,果然长的是一表人才…目光轻移,放在程怀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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