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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所以,从这个角度来说,女人给男人戴上一个绿色的帽子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。

    说起来,华夏原本就是一个内敛的民族,很多时候,偷之情的“情”只限于情,与姓不挨边。如果纯粹偷之情,当然喜欢偷的是女人。因为,比起偷之情来说,男人更热衷于“偷人”——来点直接的。

    不过,有一个问题,不容忽视,那就是一旦女人得手,不易放手。尽管是偷来的情,到了女人的手里,一样想着如何贪婪地长期占有,想偷的天长地久。特别是与下半身无关的情,会让女人找到浪漫的感觉,没有那种行为的情,一样让她们感到圣洁和神圣。相比之下,男人更豁达一些,拿得起,放得下。

    对女人来说,放不下,是因为女人不轻易动盗心,但凡偷之情,总有她不得已的苦衷。或对方已有妻室,或自己名花有主。这时,再遇到两情相悦之人,怎么办?错过是苦,不思更苦,唯其一“偷”,方解相思之苦。

    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偷东西要被处罚,是天经地义的。偷之情也是偷,赔偿失主、付出代价,是无可厚非的。所以,一个人,当出了轨,出了墙之后,一定要记住这句匪气十足的话:

    出来混,早晚是要还的。

    一场激情的愉悦,男人偷的是人,他们是不会在风花雪月里失落爱情的。这就如前面有人说的“偷之情”对于男人来说,偷的就是偷的。而女人则经常错位,她们往往爱上这个男人,才付出自己的身体。所以,对于一场所谓的“偷之情”,男人偷到了情,女人则失去了情,女人才是这起爱情偷盗案中的“失主”。

    所以,应该说男人偷情该死,但可以原谅;女人偷情无罪,但将会掉进万丈深渊。

    既然失主是女人,谁有资格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对“失主”指手划脚呢?一般会爱上一个不应该爱上的人,都是情窦初开的女人或女孩,平日里得不到爱情的滋润,把偷之情当作生命里唯一的阳光。她们前仆后继并且坚韧不拔的塑造不应该塑造的这个角色,看似可恨,实则可怜。

    刘杰不是一个小气的人,他心里明白,女人走到今天这一步,作为老公,男人是有责任的。

    男人在外莺歌燕舞,推杯换盏,花天酒地。女人在家独守空房,积怨甚多。一旦机会成熟,遇到心仪之人,难免会将这股怨恨向另一个愿意听她发泄的男人倾诉。这时,哪怕男人一句无关痛痒的关切之话,都能让她感动得一塌糊涂。一来二去,真真假假,偷之情成功。

    所以,要想女人忠于爱情,死心塌地的陪你到老。男人是否应该想想自己该付出多少真情和关爱。付出与得到,永远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。

    刘杰写出这些话,那是有感而发的。其实,细看起来,这篇博客主要说的,就两件事:

    一个就是女人出了格,将会万劫不复。刘杰相信,凭李曼丽的聪明,她不会不明白自己的用心的,不会不明白自己已经划定的底线的。

    另外一个,就是自责,他为自己这么多年来,没有陪伴在她的身边,感到深深的歉意。他要为她,为今后的这个家,付出更多的关心和时间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是谁说过这样一句话,理想是丰满的,现实是骨感。对刘杰来说,这可不是骨感就能带过的,应该是毁灭的。

    这个毁灭性的打击对他说,真的是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,残酷得让刘杰窒息。

    从结婚到现在,几年的夫妻,更是曾经的海誓山盟,就算不说这些,但还有四岁的儿子。

    儿子对刘杰来说,就是自己的生命延续,准确的说,比自己的生命都重要……

    可这所有的一切,突然变得好是虚幻,这让刘杰一时间,有一种行尸走肉的感觉!

    虽然说两个人是通过刘杰的同学介绍的,不属于那种自由恋爱,但两个人的感觉,刘杰自认为一点也不比自由恋爱的差。

    两个人恋爱期间,和其它的年轻人一样,在一起时的那种冲动,那种亲密,让刘杰有一种自己就是董永的感觉——李曼丽就是那个天上的七仙女。可对自己来说,用七仙女来形容老婆,也无法表达刘杰对她美的赞誉。也正是如此,在结婚之前,刘杰不知道咬破了自己嘴唇多少次,愣是没有突破最后的防线,就因为李曼丽的一句话——她说她想把最好的自己,留到最神圣的那一晚。

    那时候,刘杰不知道有多少次感慨,自己如此的幸运,娶了一个冰清玉洁,守身如玉还如此美丽的姑娘。

    从国外回来之后,到城建中心上班,当上领导。

    城建中心,绝对是一个热门单位,手里掌管着全市的房地产建筑和开发的大权,所以,虽然自己只是一个中层领导,但想巴结自己的,大有人在,而且都是腰缠万贯的大老板。

    所以,对刘杰来说,那种风光,还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得到的,金钱方面的就不说了,美女也不是没有遇到诱惑,但是刘杰这些年来,一直坚守住了底线。

    刘杰的心里明白,自己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,不是什么一尘不染的正人君子。看到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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