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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谁这么没眼色?权贵子弟都循声望去,只见旁边的那张桌上,坐着一条大汉。此人身材十分魁梧雄壮,一部虬髯,更添威猛豪气。

    如此相貌,却丝毫不显粗鲁,只觉得豪气干云。也难怪敢在一群纨绔子弟环伺下,强行出头,果然是一条过江之龙。

    只见这大汉取出一个包裹,展开之后,双手提着一件衣物,给全场展示。

    这绝不是普通的衣物,显然是用上等蚕丝制成。更为难得的是,蚕丝之中,还加了细细的金丝,所以,整件衣物,金光灿灿,晃得人不敢直视。

    “好!”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啊,于是轰然叫好。

    那胡商玛宝宝最是识货,不由得惊呼一声:“好华贵的金镂衣,千金难易,当为今场第一!”

    金镂衣啊,果然名不虚传。李风也大开眼界,深深为古代这些能工巧匠叹服。能把金丝拉得这么细,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。

    好像这个关注点,跟别人怎么不大一样呢?

    可是,宇文化及不干了,众目睽睽之下,被人家啪啪打脸,不免恼羞成怒:“汝何人哉?”

    这就是纨绔子弟的本性了,输不起,就开始比家世,俗称拼爹。拼不过的话,就只能忍了。要是对方没有根脚,那说不得就要好好欺负欺负。

    “某无名无姓,只有一号,人称虬髯客是也!”那大汉却丝毫不怵,双袖高高挽起,顾盼之间,有睥睨天下之势,宇文化及这种猴子成精的,在人家面前,只会显得更加猥琐。

    一时间,被大汉气势所迫,竟然不敢发声。

    李风也瞪大眼睛,盯着那壮汉:虬髯客啊,传说中的风尘三侠的老大,简直厉害炸了。不愧是有争夺天下雄心的男人,大概也只有日后成长起来的李二,才能压他一头,迫使其去海外争王。

    至于现在的李小二子,还是算了吧,小屁孩一个呢,而且还是个神坑。

    这时候,玛宝宝也重新宣布:“今日,虬髯客为冠!”

    虽然这些勋贵子弟面上多有不忿,可是规矩摆在那里,也只能忍了。也有人目示杨玄感,希望他能出头。可是,杨玄感早就过了争强好胜的年岁,内心也不讨厌虬髯客这等英雄人物,所以只是老神在在地在那里和李密吃酒。

    本来,事情到此,圆满收尾。可是偏偏又有人站出来找碴。只见柴绍柴大官人忽然起身,朝着李风一礼:“风公子尚未出手,还望请出宝物,吾等观瞻,定能为吾等争光,胜过金镂衣!”

    原来在这等着呢!李风望了一眼柴绍,见他愤恨的目光中带着几分得意,想必早就酝酿半晌,这才在恰当的机会出手。

    目的很明确,就是叫李风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,他也就算出了一口恶气。

    这里不能拳脚相向,那么,就只能使这等小动作下绊子了。谁不知晓,李风府上早就被抄家,兜里能有几个钱?

    宇文氏兄弟,都不怀好意地望着这位近来风头强劲的风公子,摆出一副看笑话的架势;李建成则眉头微皱,似乎对柴绍在这个时候发难有些不满;而裴宣机,则假装饮酒,置身事外。

    倒是那位夏侯俨,贼溜溜的眼睛打量着李风,不知道在琢磨什么。

    而李密和杨玄感,在对视一眼之后,也目光沉静地望着李风,他们似乎也在考量,这位风公子,在如此被动的情况下,到底如何处之。

    还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——李风本来想置身事外的,可是都被柴绍指名道姓,这种时候要是再缩头,那好不容易搏来的名头,也立刻付之东流。

    他缓缓起身,清澈如水的目光徐徐环视,然后才笑道:“在下家财尽去,手中无钱——”

    嗤,柴绍故意发出了不屑的嗤笑声,引领着周围那些看客也都发出嘘声。而不远处坐着的李风的后援团,罗刹夜叉都垂下头,只有小奴奴,扬起小拳头:“我大兄最厉害啦!”

    也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这么盲目的自信,反正身边的小哑童,也跟着一起,挥了一下粉嫩的小拳头,然后还跟奴奴对碰了一下。

    李风依旧一脸淡然,似乎对周围的那些嘲弄之声充耳未闻,口中依旧笑着说道:“然,吾胸中有万卷诗书,今日值此盛会,心有所感,愿赋诗一首,以谢诸君。”

    还没等柴绍等人出言,杨玄感就点首笑道:“大善!”

    胡商玛宝宝也很有眼色,很快就命令胡姬取来笔墨纸砚,李风一挥而就。

    杨玄感等人就在旁边观摩,面上渐渐现出惊异之色。等到李风撂笔,那位有着京师第一歌姬之称的秋十二娘,忽然向李风盈盈而拜:“妾恳请风公子,将此诗由秋娘演唱。”

    “如此最好。”李风又提起笔,在前面加了一行字:赠秋十二娘。

    那秋娘如获至宝,待墨迹干了,便连忙卷起,交付给一旁的侍女,然后又和奏乐的胡姬低语一番,便盈盈地步入酒肆中央。

    人群低低的议论声戛然而止,偌大的酒肆,寂静无声。人们都下意识地屏住呼吸,目光无比热切地望向秋十二娘。这样的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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