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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赵鹏的家在李家村偏僻之所。

    远离村道,在村南一片田野中。

    下了村道,经过一条碎石小路,再走过田垄,就是他住的地方。

    几间小屋紧挨着一个大院子,小屋就是赵鹏住的地方,那个大院子则是陆文勇和江英凰住的地方。

    十年前,陆文勇刚到李家村时,从赵鹏父母手中买下了旁边的那片菜地,建造了这所气派宅子。

    平日对赵鹏一家也多有照拂。

    现在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,明月高悬,撒下幽冷的月光。

    李家村零星点缀着几点光亮,但更多的住宅是被黑暗吞噬。

    这年头,大部分平民百姓食物匮乏,都有夜盲症,光线昏暗便完全看不清楚,油灯点着也不管用。

    只有少数一些富足之家,吃的食物好一些,有鸡蛋和肝脏,勉强能看得清楚。

    所以日出而作、日落而息的生活看似美好,其实对许多人而言,只不过是一种无奈之举。

    不过当赵鹏回到自己住处时,小屋里却有着昏黄的灯光透出。

    赵鹏推开门,首先入眼便是一张方形木桌,木桌有些年头了,岁月在上面留下了斑驳的痕迹。

    桌上有一个密封的大饭盒和一盏油灯,江英凰正在不远处的火坑,生了一堆柴火,像极了农家妻子在等待劳作晚归的丈夫。

    在柴火上方,悬挂着半只已经腌制好的狼肉,看其大小,应该是狼王的肉。

    李虎不可能舍得将狼王肉分给赵鹏,但江英凰发话,一切就变得简单了。

    “子岳,你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江英凰站起身,来到木桌旁,打开饭盒,里面是早已做好的饭菜。

    子岳是江英凰给赵鹏取的字,子有名流巨子之意,岳是高大的山,寓意是伟岸之人。

    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直白点,就是没女朋友,所以这辈子,他决定感情要从娃娃抓起。

    陆文勇带着江英凰家住在隔壁,无疑是给他创造了绝佳机会——他成了邻家哥哥。

    感情这事,当然有套路,但是,靠套路是很难长久的。

    世间方法千千万,唯有套路得人心。

    这句话是不(zhen)对(li)的。

    想要天长地久,还是要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吸引着对方。

    特别是像江英凰这种从小就天资聪颖的女孩。

    在十岁之前,赵鹏的确选用了一些套路,加固两人“两小无猜”的感情。

    十岁之后,他就逐渐放弃了那些套路,用“人(hai)格(shi)魅(tao)力(lu)”把江英凰的心牢牢吸附在了自己的身上。

    江英凰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,赵鹏从来不缺竞争对手,奈何邻水楼台先得月,加之赵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奇闻见解,村里其他人无疑显得没有一丝竞争力。

    随着年龄的增长,两人的感情也日益深厚,在江英凰逐渐有了一丝倾城之姿后,赵鹏为了避免她的追求者找自己的麻烦,耽误自己练功,就和她约法三章。

    内容大概就是规定在外人面前不得做出亲密的举动,平日两人见面都是相隔五米之外,也基本不打招呼,只当路人。

    但女人总是感性的,江英凰总是明里暗里偏帮赵鹏,以至于让李虎起了疑心。

    不过赵鹏现在也不在意了,他马上就要练就九阳神功了,十个李虎都不够他一只手打的。

    江英凰在上柴火的时候,突然捂着腹部,蛾眉微皱,赵鹏注意到了这个细节,忙问道:“是来月事了吗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江英双颊晕红,声音更是细如蚊虫,微微点头。

    “多喝热水。”

    赵鹏关怀道。

    “赵——大——鸟!”

    低沉的咆哮声响起。

    江英凰瞬间从一个温柔可人的邻家女友,变成了一个怒火焚天的梧桐凤凰。

    赵大鸟是赵鹏小时候爹娘给取的名字,后来赵鹏觉得这个名字太俗了,村里的小屁孩整天都大鸟哥哥的叫,也不是办法。

    长大了别人就叫他大鸟兄,到了一定年龄,别人就称他为鸟叔,老了别人就叫他鸟爷,遇到看不惯他的就叫他鸟人。

    这样下去似乎是个死循环,于是他就给自己改名赵鹏。

    同样是大鸟,但却雅而不俗。

    江英凰喜眉笑眼、心情舒畅的时候,就会亲切喊他子岳,闷闷不乐的时候会直呼他的姓名,只有愤怒至极之时,才会喊出他这个有些羞耻的小名。

    江英凰眼眸寒星点点,死死盯着赵鹏,就差从中喷出两道愤怒的火焰:“你是不是只会这一句话?”

    赵鹏摊开手,有些无辜道:“这大寒天的,你不喝热水,难道要喝岩浆吗?”

    他有些搞不懂女人的思维,多喝热水,有错吗?

    热水既可以养颜,又可以排毒,还可以暖腹减痛,不是来月事时的最佳选择吗?

    为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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