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策的野望正文卷第266章花里胡哨第二天辰时过半,朱信带着需要的厨具,跟大乔开始前往比赛会场。
留下正在快速进食的铁匠,以及凑热闹一起吃的祖郎。
用后者的说法,反正她跟过去,最多也只能到观众席那边。
至于大乔,是以副手的身份上台。
到这个级别,是允许厨师带一个副手的。主要是做一些体力活,打打下手。
高级以上的厨师,基本很少做这种体力活,年纪也不小,不好太为难别人。
“各位来宾!”司仪激动的叫唤着,声音都高了一分。
这个时期的司仪,或许不那么诙谐幽默,但这嗓门肯定得大,毕竟没扩音器。
顿了顿,郑重宣布道:“本届食神大赛,开始进入到最激烈的角逐阶段!十二名也能最顶级,也最幸运的厨师,开始角逐本次食神之名!”
灶台就有四十个,完全可以支持十二个选手同时上台。
只是为了每一组之间不互相干扰,依然分成两个区,每一组间隔远一些。
“晚辈朱信,见过前辈!”朱信来到自己的对手面前,客气的行了一礼。
对方是个四十岁的中年大叔,年纪比自己大,而且是高级厨师,尊敬是应该的。
“朱军师无需如此客气,我乃吴县蓬莱阁的老板兼主厨,名叫方耀……”后者的态度却是放得更低,“没想到居然那么巧,在大赛上遇见。”
“原来是方老板,父亲也说过,蓬莱居的饭菜不错。”朱信笑道。
朱治的确说过,偶尔不想在家里吃,也会出去吃吃。
朱治当时的说法,是蓬莱阁在同规格饭店里,饭菜算是不错的,主要价格也实惠。
就蓬莱阁的规格,应该是在排挡以上,也就一般餐厅的程度。
只是在这个级别里面,饭菜和价格都可以,仅此而已。
什么叫做说话的艺术,就是这样,包括bbc的纪录片都这个套路。
“多谢称赞,但这次比赛关系重大,方某可不会放水。”方耀闻言大喜。
太守都那么喜欢自家饭店,就冲着这个,就算输了也赚到了。
问题总不能在这里认输,否则自己丢脸不说,朱信那边也会被人说打假赛。
“这是当然,就让我们全力以赴吧!”朱信点头。
他却不知道,方耀的确不打算认输,也不会放水,但他会放海!
不仅要放海,还一副‘全力以赴’的样子,让朱信赢得漂漂亮亮的!
这破比赛,就算赢了朱信,回头也有可能在第二轮失败。
反正不是前三名,也没办法得到奖励,还不如收获朱信的友谊更划算。
说到底,方耀已经不是纯粹的厨师,他也是个生意人,想得多也正常。
朱信的心思在烹饪上面,倒没有注意到方耀的想法。
双方来到比赛的灶台面前,朱信左右看了看,然后询问工作人员:“有没有个架子什么的,可以让我方便吊点东西?最好有三米高。”
“两米的倒是有,主要是方便一些厨师吊剖的……”工作人员有些为难。
比如一些猪肉牛肉,或者大条的鮟鱇鱼,需要用吊剖的方法来分解。
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架子,高度大概在两米上下。
“两米也差不多了吧?”朱信想了想,“帮我拿一下过来,谢谢。”
不需要他亲自过去,大乔会过去帮忙,帮厨就是为了这个而存在的。
在正式烹饪之前,他也需要过去把需要的食材给取过来。
要说米这玩意,根据口感和用途,其实有好几百种。
适合做锅巴的,大概也有三十多种。
不过要说口感,以及香味最好的,大概就是‘丝苗米’。
这种米煲粥可能不太适合,但很适合做饭,另外也很适合做煲仔饭。
说起来,粥在真正的历史里面,应该是‘糜’的意思,随着时代的发展,和后世的‘粥’是不同的东西,应该算是‘羹’。
真正意义上的粥,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被称为‘稀饭’,饭水多稀了的意思。
朱信也不知道,是什么时候,饭才是饭,粥才是粥,不过很多地方依然称它为稀饭。
这个米也是神奇,随着历史的推移,时代的变化,有些米适合煲粥,有些适合煮饭。
有些两者都适合,就是口感算不上最好。
是以穿越前,朱信那个饭馆里面,煲粥用的是煲粥的米,煮饭用的是煮饭的米。
不仅是饭馆,其实很多家庭都这样。
米选好,剩下就是其他的材料,首先当然是牛肉,选择的是脂肪少的肉,牛肩肉和里脊肉其实都可以,牛肩肉偏硬适合文火慢炖,于是就被放弃了。
笋最优秀的就是春笋和冬笋,春笋的口感最嫩,不过那是立春后采摘的,现在还不到。
不过食材库里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