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色已深,塔尔塔镇上的路灯稀少且昏暗。常威蹑在街边房屋所形成的阴影里,照着自己家通往老约翰炼金店的方向追去。
大约五分钟后,他就发现了罗松溪的身影。
罗松溪果然已经与鲍勃等人分开,在星夜之下,在小巷之中,双手插在裤兜里,悠闲地慢慢往前走,嘴里还吹着某种不成调子的口哨。
把自己当成什么了?为治安署提供线索,帮忙查案的四有青年?常威有些好笑地想着。
虽然在登达尔旅馆里,对方躲掉自己的一枪一刀,令他颇为意外,但他觉得这完完全全是这个小屁孩的运气。
武者的划分和魔法师一样,青铜、白银、黄金、圣域、传奇,如果青铜阶是入门,白银阶已经是登堂入室了。
武者的门槛虽然比魔法师要低,但一个白银阶的武者,即使放到荒原上茫茫的西风匪队伍里,也已经是出类拔萃者,更遑论在这个小小的和平的镇子里了。
所以他觉得自己只要做好准备,整个小镇没人能拦住他的冲杀。
武技可不是那么好练的,那个十几岁的小屁孩,似乎反应敏捷,力量也不错,但怎么能跟自己一个已经登堂入室的武者相比?
常威这样想着,脚步轻快起来,在并不明亮的星月之下,前方少年整个的后背都是明晃晃的目标。
常威已经把薄背直刀拔在手里,他只是在观察周围的环境,他要这一击尽量不能惊动镇里其他的人,并给自己留出足够的离开现场的时间。
怎奈罗松溪虽然走得很慢,但是始终贴着旁边房子的窗户走。常威生怕在这里动手会惊动旁边的住户,引起不必要的麻烦,所以仍然按捺着心思,悄无声息地跟在后面。
其实小巷很短,前后就五六栋房子,罗松溪很快就走到巷口,然后他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动作。
巷口有一根悬挂元素路灯的灯柱,罗松溪在灯珠边停了下来,仍然背对着常威,掏出一把小刀,在灯柱上似乎要刻画些什么。
常威哑然失笑,镇里顽皮的孩子总喜欢在灯柱上刻点什么,比如自己喜爱的女孩儿的名字,比如讨厌的同学的名字,再写上这人是猪。在他小时候,似乎也干过这些勾当。
但对他来说,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。小屁孩就是小屁孩,就让他死在这幼稚的动作下吧。
他已经在距离罗松溪十米的范围内,他提气、屈腿、扭腰,动作一气呵成,白银阶武者的力量在瞬间爆发出来,在刹那间令他摆脱了地心引力的束缚,由腿自肩,化为一道笔直的线条,闪电朝着罗松溪的后背飞来。
手里的薄背直刀则已经高高举起,作势如雷霆般即将一刀劈落。
他对这一刀非常满意,他觉得没人能够挡住或躲开这一刀,至少在这座小镇里。他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可笑,对一个小屁孩居然动用了这么大的力量,似乎有些不值得。
他哪里知道,上一个和他有相同想法的,是一个比他高到不知道哪里去的圣域阶大魔法师,此时却早已化成老约翰炼金店门前的一片灰烬。
正当常威迎着劲风,陷入对自己巅峰一刀的陶醉之中时,他忽然看见罗松溪站的位置忽然诡异地转了一转,他刀锋所指的位置,从罗松溪的后背变成了……路灯柱?
然而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,根本没有给他疑惑或者思考的时间,刚刚还笔直树立的路灯柱,突兀地从中折断,并且呼啸地往他的头,“我在登达尔旅馆没看到你的脸。只是到你家问话的时候,我不用看也能闻到你身上那股西风匪的味儿。”
见常威疑惑地皱起眉头,他又凑到常威耳边悄声道,“别问我是怎么闻出来的,另外别再叫我小屁孩,我在荒原上有个响当当的绰号,叫做‘收割者’。”
“你是两年多前洗手不干的吧,让我想想……共和历122年,冬天的时候,我在虹光村干掉一个,在菲力镇干掉两个……还有一批笨家伙,被我带到了矿洞里,哈哈,他们再也没有找到出去的路。”
常威脸上浮现出不可置信的表情。他们曾经在荒原上追逐的那个瘦小身影,和眼前这个小屁孩渐渐重合了起来。于是他脸上的不可置信,转为了深深的畏惧。
荒原上有一批专门猎杀西风匪的赏金猎人,被称为“猎马人”。在所有的猎马人里,“收割者”不是实力最强的那个,但绝对是最神出鬼没、手段最为诡异的一个,也是令所有马匪心理阴影最大的一个。
毕竟马匪面对再厉害的猎马人,也敢于正面硬刚一把,却实在不想被“收割者”悄无声息地杀死在床上或者厕所里。
而他就是罗松溪讲的那批笨家伙中的一个,当时“收割者”杀了他们的一个同伙,劫走了大概价值几十万的贼赃,他们一个小队的人辍着“收割者”的尾巴紧追不舍,结果被“收割者”带进了迷宫般的矿道深处。
接下去的事情他简直不敢回想,一小队的人不用“收割者”动手就自相残杀殆尽。
只有他一个人运气好,脱离了队伍花了七天时间侥幸摸出矿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