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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姜爱华家建了新房子,今天办喜酒,于是她今天正好带着两个孩子一起过来吃喜酒、凑热闹了。

    她有一儿一女,大儿子名叫林成蹊,今年已经七岁了,在读小学一年级,如今放假了,所以才跟着她一道来了泸县。小闺女名叫林毓秀,跟甜笑一样大,已经快两周岁了。

    其实若是仔细来看,会发现林成蹊和林毓秀兄妹两个长得并不怎么相似,林成蹊长相随许珍妮,长得很秀气,五官什么的都比较精致。只不过看起来好像不是很爱说话,表情有点酷酷的,手里拿着一个什么东西把玩着,一看就十分的喜爱。

    而林毓秀的长相则比较普通,五官没有一样出彩的地方,看起来就觉得平平无奇,只不过许珍妮把她打扮的比较好,看起来就添了几分可爱罢了,若是将她放在乡下养,只怕也是跟姜宝珠差不多。

    “妈妈,这就是我们要来的地方呀。”林毓秀用语气天真的话说着,心里却想着,看来姜甜笑这个女主角的锦鲤光环还真是挺强大的,她出生才一年多的工夫,就让原本一无所有的姜家三房白手起家,这么快就在这种穷地方建了一栋二层楼的砖房。

    这种砖房或许在她原本生活的现代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,但是在七十年代的现在,已经算是有钱人才能建得起的了。

    她突然对姜甜笑更加好奇起来,里面被作者写成天选之女的女主角甜笑,真的有里那么厉害吗?

    正在这个时候,谢文秀也看到了许珍妮,她赶紧抱着甜笑走了过来:“珍妮,你咋也过来了?快进来坐,快进来坐。”

    许珍妮见到谢文秀和甜笑,立马露出一个微笑:“文秀姐,我也是昨天回家看我爷爷的时候,才听说你们建了新房子,今天办喜酒请客的,所以今天就过来凑热闹了,这两个孩子刚来乡下,还有点不适应,所以我来的晚了一点,真是不好意思。”

    “不晚不晚,酒席正准备开始呢,你们来的正是时候。”谢文秀笑着说道,把他们领到一张桌子上坐下,这桌坐的都是她们家的亲戚,她让许珍妮也坐在这里,足以证明对许珍妮的看重。

    谢文秀说话的时候又看了看许珍妮怀里抱着的那个穿着粉裙子,扎了两个小麻花辫子的小女孩,还有另一个不苟言笑,把玩着手里玩具的小男孩,笑着说道:“这就是你闺女吧?是叫……是叫毓秀吧?我没有记错吧?还有这个是你大儿子吧?”

    许珍妮赶紧介绍:“嗯,这就是毓秀,当初跟笑笑一起在卫生所出生的,她们两个也算是有缘分了,同年同月同日生。这是我大儿子,名叫林成蹊,今年已经七岁了正在读小学。他这孩子性子像他爸爸,话比较少,成蹊,秀秀,来,快来看看,这就是妈妈跟你们说过的笑笑。”

    林成蹊听了许珍妮的话之后,面无表情地抬头看了一眼谢文秀手里抱着的小姑娘,小姑娘眼睛大大的,朝他看过来的时候甜甜一笑,眼睛立马便眯成了天上弯弯的月牙儿。

    她的眼里亮晶晶的,充满了善意。

    她的额头上还有一颗小小的红色的痣,看起来怪好看的。林成蹊一个没忍住,又呆呆看了好一会儿,然后破天荒地叫了一声:“妹妹。”

    许珍妮和谢文秀听到这声‘妹妹’都十分的高兴,尤其是许珍妮,她惊讶地看了看林成蹊,又看看甜笑,赶紧向谢文秀解释:“文秀,我就说笑笑跟我有缘,你都不知道成蹊这个孩子平时都不大叫人的,连秀秀都不叫几声,没想到他竟然主动叫笑笑‘妹妹’,我可真是太高兴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她凑过去逗了逗甜笑,笑道:“笑笑,看来呀,咱们就注定是一家人。”

    她说的是认甜笑做干女儿的事情,可被她抱在怀里的林毓秀听到这话,脸色却立马变了。因为她知道甜笑本来就是许珍妮的女儿!

    虽然许珍妮现在或许只是无意识说出这句话的,可是将来如果她知道自己不是她的亲生女儿了呢?会不会……

    想到这里,林毓秀的心里闪过一丝警惕,又将书里面的情节回想了一遍。她安慰自己:不,不会的,里面林家人之所以会知道姜甜笑才是他们的女儿,完全是因为原主自己作死……

    而她作为一个穿书者,只要规避开那些会让她翻车的剧情,就不会这么容易将身世曝光的。

    毕竟,姜甜笑虽然拥有锦鲤体质的金手指,但她也可以将知道剧情这一点作为自己的金手指,与甜笑与之抗衡,最后谁输谁赢还说不定呢。

    林毓秀心里这样想着,毕竟她可不是原主那个蠢货!

    镇定下来之后,林毓秀的视线落在离自己很近的,正在眯着眼睛微笑的女孩子身上。她长得的确很可爱,就如书里所描写的那样,她的那双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一样,水灵灵的,里面好像有星辰一般,亮晶晶的。

    让人一看到她,就忍不住会喜欢她。

    她,姜甜笑,就是发表在的《福气包的七零小日子》的女主角。

    她长得可爱,又讨人喜欢,认识她的人都很喜欢她,养父母因为收养了她而运气爆棚,先是成了村子里的第一个万元户,后来慢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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