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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索恩搓了搓手,呵了口气,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果子,塞给卡修。卡修又饿又渴,问都不问,一口咬下去,多汁的果肉有些甜中带酸,刺激了他的食欲,他贪婪地吮吸果汁,几口就吃完果肉。

    “你最好再睡,多睡对你恢复健康有好处。”索恩为卡修盖好法袍,“这里很安全,我在这里呆了2个多月?还是多长时间,反正没被森林巨人发现过。”

    卡修迷迷糊糊,睡了过去。这次他睡得很香甜,他梦见了小时候,在白金大圣堂,参加了姐姐的婚礼。娶她的奥斯贝尔男爵很爱她,愿意与新娘皈依七神,于是两人在白金大圣堂举办了神圣的婚礼。卡修当时还小,在圣堂里跑来跑去,为洁白如玉的地砖和屋顶的彩色琉璃吸引,被那些七神的灰色雕像震惊。

    当卡修再次醒来,为刚才的梦境魂牵梦绕。离开家乡学习魔法c成为剑士,之后经历了一年战争,继而在帝都军部服役,想来好多年没有回家乡去。时过境迁,设计白金大圣堂的塞巴斯蒂安成为了首相,而当年在圣堂里奔跑着男孩,变成了游骑兵的副队长。

    “你想回家。”诺拉坐在卡修的身边,突然说道,“白色的大房子,真漂亮。”

    卡修一惊,皱了皱眉,转过头,看着诺拉,森林之子的头发蓬松,散发着一股臭味。

    “pr一feten。”森林之子吐出一个单词,指了指自己。

    “抱歉,我听不懂。”卡修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dr一,beg”森林之子挥舞着双手,盯着卡修。

    “她在说上古语。我花了好久时间向她学上古语,然而总学不好。”索恩不知何时回来了,带来一只死掉的兔子,“但她不同,她学通用语进步很快,只是有时候,她不屑于说通用语。”

    “哦,我的天,当年我父母要我送我去学城做学士,结果我拿着剑和盘缠,去了长桥那里,拜一个剑士为师。”卡修想耸耸肩,身上的疼痛让他放弃了这个举动,他自嘲地笑笑,“这就叫书到用时方恨少。”

    “她说自己是先知,造访过你的梦境。”索恩翻译道,他剥开兔子的皮,一股血腥味散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skrid!”诺拉发出嗞嗞声,瞪着索恩。

    “好,好,我离远一点,你讨厌我杀小动物。但如果不吃,我们都会饿死。”索恩离开时说道,“你尽量说通用语,这位仁兄书没读好。”

    卡修笑了笑,他转过头,问道:“你造访了我的梦?怎么做到的?”

    “森林之子并不都是战士,有学者c有战士c有工匠”诺拉改为通用语,娓娓道来,“在人类征服大地前,他们生活得很幸福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先知?”卡修看着诺拉,对方的绿眼睛眨了眨。

    “对,每个森林之子的先知都有独特的天赋,当索恩掉进洞穴,我本想杀了他。我碰触到了他的头,发现我进入了他的梦里。”诺拉点点头,“他当时噩梦连连,森林巨人绑了他的同伴,敲骨吸髓c开颅挖脑。”诺拉轻轻说着,似乎怕索恩听见,“我从梦境里嗅到了危险,森林巨人再次醒来了。”

    卡修大惑不解,他仔细回忆之前的噩梦,问道:“前两次的梦,里面发生的场景我都没亲身经历过,毫无缘由,每次我要呐喊,都被拉回来一般。是你干的?”

    “梦有好多种,有些来自自身经历,有些来自耳听目染,有些来自神灵的启示,而有些,是你的灵魂穿越到了时空里。”诺拉说得神神叨叨,她的声音稚嫩,却活像个老巫婆在念叨,“你在生死边缘,灵魂穿越了时空。”

    卡修吹了一声口哨,结果换来的是腋下c肋骨的疼痛。

    他皱着眉,倒吸一口冷气,说道:“幸好我没做春梦。那我在生死边缘看到的,意味着什么?”

    诺拉摸了摸杂草般的头发,回答道:“信息。梦境传递信息,你穿越到了过去,看到了你没看到的事,发现了什么?”

    卡修闭上眼睛,仔细回忆,说道,“书,对了,霍兰说豪森烧掉了一本书,书名叫该死,我忘记了。”

    “《人类与魔法》。”诺拉淡淡地说道,“烧掉一本书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不,这很重要。在我们魔法学院学习时,我从没听说过这本书。”卡修仔细想了想,“也许当时的魔法评议会对我们隐瞒了什么。第二个梦呢?极地人踏着冰冷的河水,我看到了一个超大型的巨人。”

    诺拉的绿眼睛露出疑惑的神情:“我也不清楚。也许是未来,也许是过去,也许正在发生。那巨大的人型生物,与森林巨人长得不一样,我没见过。”

    卡修支撑着想起来,他让诺拉扶着他的背:“他们是极地人,来自帝国的北方,天杀的,那家伙看起来与巨人之王差不多。小鬼,你算哪门子的先知啊,我以为你什么都知道。”

    诺拉白了卡修一眼,将卡修重重放回地面,她站了起来,居高临下地看着卡修,临走时吐出一个词:“skrid。”

    卡修笑了笑,他猜出这个单词的意思是“滚开”。

    我得回长城。卡修想到,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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