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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    『笔下文学 』,。     曾二哥指了指茅草屋,又指指屋檐,又指指地面,“你们住的是我曾家的屋,你们站的是我曾家的地,曾家的院,寄人篱下,难道不是这个意思吗?”     “你,你歪曲事实本意,寄人篱下根本就不是这个意思。”     “那你说是什么意思呀?难道住在自己家里,吃着自己的饭菜,也叫寄人篱下?”     打嘴仗,月荷哪里是神思路神转折的曾二哥对手,你瞧,不过两句来回,就已经脸色气的通红,败北了。     曾安心适时出来打圆场,“好了啦,二哥,你早上还想不想吃饭啦?再耽误下去,都日上三杆啦。”     曾安心一说话,曾二哥立即就变了脸,变成了忠犬二哥。那速度叫一个快,简直是神转折,让王如佳主仆都反应不过来,天下竟还有这样变脸比翻书还要快的人。     “小妹说的是,二哥都听你的。她们早上有没有欺负你,是不是把活都给你干呀,哎呀呀,看看你这双小手,都红了,一定是太辛苦所致,咦,怎么今天早上我们家会做这么多花样的吃食呀,下午要来亲戚吗?”     曾安心没说话,王如佳和月荷原本高抬的头立即低了下去,大气也不敢出一下,生怕被发现事实。     曾二哥正要开始追查事实,曾安心及时阻止他,“我是想着下午要排练舞蹈,总要做些小吃食,哄哄那些孩子,要不然他们肯定会有厌烦心理的。”     这话说不通呀,只要有松小跳在的地方,就没有搞不定的孩子,但是曾二哥还来不及想呢,就被曾安心推出厨房,然后抱歉的朝着王如佳笑笑,“不好意思呀,我二哥讲话有点冲,本意并不坏的。”     王如佳连忙摇头,“没事没事,本来就是我们不好。”     月荷本来还想再刺安心几句,但也被王如佳的眼神拦住了,她只得郁闷的撅着嘴。     天色由他们起来时灰蒙蒙的,变成了彻底的光亮,早晨的天空,是那样干净澄澈,看的王如佳都呆住了,她竟从未注意过,清晨的景物,竟是这样的动人。     特别是曾家的茅草屋靠近青玉山脚下,可以清晰的听见山林里的鸟语气,清脆入耳,时不时还有莫名的冷冷幽香沁入鼻尖,青草的叶尖上面,不时有晶莹透亮的露珠滚过。     村庄里的炊烟袅袅升起,不时传出东家的狗吠声,西家的猪哼哼声,南家的鸭子们排着队儿,嘎嘎的走入河里,开始寻觅早餐,北家的老母鸡们带着一群小鸡崽在草丛里翻找着虫子。     这静谧的乡村早晨,让王如佳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感受,她好像瞬间爱上了这个地方。     王如佳伸展开双臂,呼吸了一口带着湿气和青草芳香的空气,整个身心都舒畅了起来。     正因为有早起的忙碌,所以才显得此刻的休闲是那么的快活,那么的珍贵,感觉这一天也充实了起来。     “月荷,怎么办,我好像爱上了这个地方,这里太美了。”不像在家里,每天早上起来,光洗梳穿衣都要花去两个时辰,然后还要去给母亲请安。     请安的时候,不但连讲话坐姿,就连喝水吃饭,都要时时讲着规矩,否则就会被母亲说,还说进宫后一丁点错就会让人丢了小命。     吃完早饭,就要开始学琴学棋学画画,学这个学那个,连出个门都要有一堆人跟着。     哪里像现在,自由自在,舒服!     她爱怎么走路就怎么走,讲话大声一点,嘴张的再大,笑的再合不拢嘴,怎么跑怎么跳,都不会有人跳出来说,这个不合规矩,那个不合规矩。     月荷也兴奋极了,但她的兴趣却没有王如佳高,在县里虽然对丫头要求也严格,但却没有小姐的严格,所以她们独处的时候,还是有些小乐趣的,不像小姐,完全被捆绑住了,有时候练琴练的十只手指都冒血珠,看的她好心疼呀。     就在主仆俩尽情享受乡间晨光的时候,突然听见后面传来一个女孩尖脆的嗓音,“三小姐,三小姐,我可算是找到你了。”     王如佳回转身一看,只见一个穿着绿色裙子,红色褙子的女孩,约摸十二三岁,正提着裙角走过来,近前一看,原来是上官镇长的女儿上官朝笛。     上官朝笛一边跺脚嫌弃般看着地面,一边皱眉说道,“这乡下就是脏乱,你看把我的绣花鞋上都沾了露珠了,脏死了。”     王如佳的脸色立即就不好看了,声音也冷硬了起来,“我看应该是上官小姐的鞋子把露珠给弄脏了吧。”     王如佳瞧也不瞧上官朝笛,直接拉着月荷的手就往曾家茅草屋方向走。     月荷也瞧不上这个上官家大小姐,自家小姐刚说这里美丽,还说爱上这个地方,还说这露珠晶莹可爱,这上官家小姐居然说露珠脏,活该被她们家小姐甩脸子。     上官朝笛愣在原地,都忘记提裙角了,咬着唇,嘴角撅着,脸色憋的通红。     她知道这王如佳以前就不太看得上自己,但是至少还会看在上官镇长的面子上,给自己几分表面的面子,但是今天是吃错了药吗?怎么讲话一点情面都不留?     要不是爹求着,说为了保护三小姐的安全,她才不来讨这个没趣呢?     上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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